钓鱼溺亡索赔百万 刚入职不到一年受邀游玩不幸身亡

2017-07-11 08:56

 

刚入职不到一年 受邀游玩不幸身亡

小尹系北京某信息技巧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刚到公司上班不到一年。2016年8月7日下战书,小尹收到该公司新聘请部分经理宋先生的邀请,与宋先生友人以及公司共事在昌平区马池口镇某运河内钓鱼、游泳,可怜死亡,经北京市昌平区治安支队考察鉴定,逝世亡原由于溺水。

原告尹先生夫妇以为,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处作为运河责任管理单位,未尽到公道提醒任务和应该采用的平安办法对事故负有责任。同时宋先生是公司新聘任的部门经理,事故当天邀请小尹等同事去钓鱼、游泳,不仅仅是游玩,实际是磨合工作关联,有一定的职务性质,公司有一定的管理责任。

因而公司与部门经理宋先生、同事于先生跟陈先生以及同行的张先生应当和北京京密引水管理处一起承当义务,依法抵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力安慰金等共计1199116元。

被告对诉讼恳求有异议 公司称已赔偿六万元

今天上午,小尹的母亲缺席了庭审。

被告京密引水管理处称,运河里的水是南水北调工程的饮用水,依据北京市相干法规,在运河游泳、钓鱼原来就是守法的,而且运河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尽到了安全警示的责任。所以对小尹的意外事故不承担负何责任。

被告小尹的公司称,同事之间一起相约游玩不是公司行动,是个人行为,而且事故发生后,公司已经给了小尹父母必定的弥补,所以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要求。

其余四名被告均称,小尹作为成年人对危险有足够的认知,四人对小尹的意外事故没有任何错误。

被告代办律师出示证据称,水库治理公司只是提示水源是饮用水,只是从维护水源的角度进行提醒,并不从人身保险的角度提醒水库的危险。

被告小尹的公司称,在微信群里提出钓鱼邀请不代表有职务性质,从微信记载看出,发出邀请只是讯问,并没有强迫。而且之前已经和小尹的父母达成了和解,并支付了原告六万块钱的赔偿金。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还在进行中。

广东禁泳区内4名游客溺亡 官方:结群玩水被浪卷走7月8日下昼,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非泳区持续发生两宗旅客溺水事变,共有8人不幸溺水,3人经挽救生还,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失落。据懂得,8日海陵岛气象不稳固,海面风浪较大,受溺旅客结群到非泳区玩水,被海浪卷走,导致意外事故产生。(起源:民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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