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书店非法经营铅制气子弹 句容山水网 店主获刑三年

2016-10-20 05:29

南方日报讯 (记者/毕式明 通信员/汪次安 刘伟林)始兴县居民邱某某在其承包经营的新华书店里非法出卖铅制气枪枪弹,被始兴县法院一审以非法交易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不服这一裁决上诉至韶关市中级国民法院。日前,韶关中院终审保持了一审讯决。

被告人邱卫国在法庭上供称,气枪子弹是其在原供销社工作时留下的,因其不晓得铅制气枪子弹是不能够买卖的,所以就拿到店里来发售了。

2014年11月17日,公安机关对其经营的新华书店例行检讨,当场查出75盒铅制的气枪子弹(共2600发)、一包重约30斤的细铁砂、一包重约40斤的大铁砂。经鉴定,该2600发子弹型物品为以紧缩气体为能源发射的民用气枪铅弹。同日,被告人邱卫国被刑事扣押,同月24日被取保候审。2016年5月20日,始兴县法院决议将其拘捕归案。

据始兴法院承措施官先容,被告人邱卫国初中毕业后便在始兴县供销社工作,1993年下岗后,其承包经营了一家新华书店,除了卖些书籍、文具外,还卖一些日常用品、娱乐玩具等。

始兴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邱卫国违背国度对弹药的治理划定,非法买卖气枪铅弹,其行动已经形成非法买卖弹药罪(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邱卫国以为量刑过重,上诉至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韶关中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法官提醒,气枪铅弹虽大多数人是用来打鸟等娱乐,其杀伤力也不军用子弹、猎子弹的大,但近间隔应用威力不容小觑。因而,我国对枪支、弹药等的管理向来严厉,对违反枪支、弹药等管理规定的犯法,更是坚持依法重办的态势。为此,法官提示宽大市民不要抱有幸运心理,切不可购置,更不能销售盈利,如确切藏有的人应自动上缴公安机关,争夺免于处置或得到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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