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校园内殴打老师 高喊:穿警服就是来打人的

2016-11-04 08:30

  “今天(27日)上午,郑老师打电话说了不警惕弄伤孩子的情况,我就在补休时间去了学校。”李某说,到学校后,孩子一见到他就哭了,他发现孩子额头上有一处几厘米长的指甲印,已经涂抹了药水,“看到当前我就有点心疼,所以就有点性急了,打了老师以后我也特别后悔。”

  我局将深入汲取该事件的教训,触类旁通,进一步强化步队管理,增强纪律风格建设。欢送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监视。

  27日下午,记者电话接洽上李某。他说,对打人的事件很后悔,也给老师发去了短信道歉。

  昨天,温州市永嘉县公安局安全永嘉官方微信对此事作出回应:

  据记者懂得,事发地是永嘉上塘城西小学二楼的教室门口,产生时光为当日上午9点半左右。

  原题目:温州一民警校园内殴打老师 被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款

  [打人民警] 十分懊悔,事后给老师发去了报歉短信

  26日上午9点半左右,明明与班上3个男孩发生抵触,不慎用水壶划伤了其中一名同窗的脸。

  [事件进展] 打人交警被行拘6日 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一男子在对民警进行劝告

  26日下午,李某在单位值班,孩子用妈妈的手机给他打了个电话。“孩子说自己被班上几位同学按在地上打,其中一位同学用扫把打他,还把他的手弄伤了,后来仍是在场的其他家长用创可贴帮他包上。”李某说,孩子是在被打后,才用水壶盖进行回击的。

  明明的爸爸李某衣着警服赶到学校。由于他穿戴警服,进入校园时,保安并未阻挡。李某赶到教室,正值上课,他请求郑老师就打他儿子的事给个说法。

  2016年10月27日上午,我局交警大队民警李某在永嘉县城西小学校园内殴打该校教师郑某。事件发生后,我局第一时间参与调查。

  事发后,永嘉公安局即时组织纪检、上塘派出所等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并对涉事民警李某采取了禁闭措施。同时,该局政委、分管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教诲员等人立刻到学校向被殴打教师、教师家眷及校方赔礼道歉。

  据了解,郑老师被打后呈现了耳鸣、头晕等症状,随后被送往当地的病院,目前仍在住院接收医治。

  昨日,记者从相干部分了解到:打人民警李某已被处以行政扣留6日并处罚款,同时给予李某行政记大过处分。记者 蓝莹

  经查明,10月26日上午,李某的儿子在其就读的永嘉县城西小学与三名同学发生纠纷。10月27日上午,班主任郑某将发生纠纷的四名学生带至办公室进行批驳教导。其间,李某儿子的额头被郑某的指甲无意划伤。随后,郑某电话告诉李某家人。李某在当日执勤义务停止后得悉该情形,即赶到学校,发明其儿子额头有创痕,情感冲动,踹了先生办公室门一脚,该校老师潘某发现后上前劝解。在潘某劝解进程中,郑某从教室出来到李某眼前,李某即打了郑某一巴掌,后被劝离。

  [目睹老师] 打人者高喊“我今天穿警服就是来打人的”

  该学校有师生近2000人,是当地的一所名校。打人男子是永嘉县交警大队民警李某,被打的老师是该校四年(2)班的郑老师,是李某儿子明明(化名)的班主任。

  事发后,其余老师赶来并报警,永嘉县公安局上塘派出所民警随后将李某带走。

  李某今年51岁,他告诉记者,本人是40岁才有了儿子,所以孩子有事,他就特殊疼爱,“我平时和郑老师沟通也很好的,早上确切不应当,特别对不起她,我下昼给老师发去短信道歉。”

  10月27日上午,一段“永嘉李姓交警殴打老师”的视频在网上敏捷传开。视频中,一名身穿警服的中年男子,在学校走廊当着很多学生的面,在一位女老师脸上打了一拳,其间更掏出了警棍。

  后来郑老师从办公室出来,李某从前,打了郑老师一拳,郑老师当时就哭了。李某一边打一边骂,“我今天穿警服就是来打人的……”说着,他还取出了警棍。

  因为当时还在值班期间,李某给班主任郑老师打去电话,盼望她能调查下,无论是谁的孩子出错,都应该教育下。

  郑老师及时向孩子表现歉意,而后打电话告诉了明明的妈妈。

  27日下战书,浙江永嘉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宣布称,已对涉事民警采用禁闭办法,该事件考察处置成果,永嘉警方将及时向社会颁布。

  四年(2)班的数学老师潘老师告知记者,他目击了全部事发经由:

  李某实行殴打别人的守法行动,已违背《中华国民共跟国治安治理处罚法》,我局决议对其处行政扣押六日并处分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给予李某行政记大过处罚。

  刚出差回校的郑老师第一时间介入,并对多少个孩子进行了保险教育。之后,郑老师想持续对明明进行奉劝,但明明始终往撤退,郑老师伸手去拉,结果指甲划到明明额头,涌现红印。

一男子在对民警进行劝说

  起源:古代金报

分享到:
文章评论 · 所有评论
评论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点击加载更多
© 2016 儋州在线 http://www.b999.net/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京ICP证140141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