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明养了10年女儿非亲生 引起一家子连串官司

2016-11-16 09:13

卢某是西乡塘区苏卢村人,1995年经人先容意识陆某,随即结为夫妻。2004年3月,陆某生下长女姗姗(化名),卢某沉迷在为人父的喜悦中。2006年,次女琳琳(化名)出生,一家4口生涯在苏卢村六队。

实在早在两人离婚前,村里对征地补偿费进行调配,当时卢某一家四口共分得16.4万元。这笔钱,卢某除了在离婚后支付了属于陆某的4.1万元,其余的则另有盘算。他扣掉了本人的那份和这么多年为姗姗、琳琳支出的抚养费、教导费等共计6.3万余元后,余下的1.6万余元退还给苏卢村委会。

而正由于这笔钱,本来的四口之家,再次打起了官司。两个女儿以为此举已侵略二人的正当权利,故向法院提起诉讼,恳求判令卢某支付姐妹二人征地补偿款8.2万元。

卢某跟陆某原是一对恩爱夫妻,2004年、2006年两年间,陆某接踵生下女儿姗姗和琳琳,固然日子过得平平庸淡,但卢某从未猜忌过妻子的忠贞。然而,一个本相却攻破了这个四口之家的安静:两个女儿乃妻子与别人所生,卢某濒临瓦解……离婚、打官司,一家人交恶成仇,卢某开端和前妻明算账,官司一个接一个地打。昨日,这对曾经的恩爱夫妻再次对簿公堂,卢某的母亲也站到另一个被告席,向前儿媳讨要照看费,两起案件当天上午先后在西乡塘法院开审。

法院一审审理认为:两个女儿诞生入户时系卢某与陆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两姐妹合乎苏卢村六队群体组织成员资历尺度,应获取苏卢村被征收的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份额。又因两姐妹未成年,且追随离异的母亲生活,由陆某代办民事运动,这笔款项由陆某代为治理。

终极一审裁决,卢某偿还姗姗和琳琳各4.1万元的征地补偿费。卢某不服,向南宁市中级法院上诉,二审保持原判。

养了10年才知女儿非亲生

2014年一天,一个真相的揭开,却让卢某如遭晴天霹雳。卢某意外得悉,陆某所生的两个女儿,均与自己不血统关联,逼问之下,妻子也坦言,姗姗和琳琳乃她与别的男子所生。闹到这田地,夫妻关系彻底破裂,2014年11月,曾经的恩爱夫妻打起了离婚官司。

原题目:男子发明养了10年女儿非亲生 引起一家子连串官司

2015年6月,法院准予卢某与陆某离婚;两个女儿由陆某抚养并由其单独承当抚育费至两个孩子独破生活。此外,陆某还需支付卢某垫付姗姗、琳琳2004年至2014年抚养费3.2万余元,并额定抵偿2万元以补偿卢某所受的损害;此外,因陆某也享有村中的征地弥补款的份额,卢某需向其支付4.1万元。

分享到:
文章评论 · 所有评论
评论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点击加载更多
© 2016 儋州在线 http://www.b999.net/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京ICP证140141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