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查新(简称查新),是指具有查新业务资质的查新机构根据查新委托人提供的需要查证其新颖性的科学技术内容,按照《科技查新规范》(国科发计字2000544号)进行操作,并做出结论(查新报告)。
定义
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相结合工作
对象
申报新产品
作用
为科研立项提供客观依据
相关文献
《科技查新规范》
目录
1概念解释
2概念区别
3查新报告
4科技部认定的查新机构名单
5工作站
折叠编辑本段概念解释
科技查新,简称查新,是指查新机构根据查新委托人提供的需要查证其新颖性的科学技术内容,按照《科技查新规范》(国科发计字[2000]544号)操作,经过文献检索与对比分析,并作出结论。科技查新是科学研究、产品开发和科技管理等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科技查新是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相结合的情报研究工作,它以文献为基础,以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为手段,以检出结果为依据,通过综合分析,对查新项目的新颖性进行情报学审查,写出有依据、有分析、有对比、有结论的查新报告。也就是说查新是以通过检出文献的客观事实来对项目的新颖性做出结论。因此,查新有较严格的年限、范围和程序规定,有查全、查准的严格要求,要求给出明确的结论,查新结论具有客观性和鉴证性,但不是全面的成果评审结论。这些都是单纯的文献检索所不具备的,也有别于专家评审。
折叠编辑本段概念区别
科技查新在概念上容易与文献检索及专家评审混淆。
文献检索是针对具体课题的需要,仅提供文献线索和原文,对课题不进行分析和评价。
专家评审主要是依据专家本人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对事物的综合分析能力以及所了解的专业信息,对被评对象的创造性、先进性、新颖性、实用性等做出评价。评审专家的作用是一般科技情报人员无法替代的,但具有一定程度的个人因素。
折叠对象
(1)申请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
(2)申请国家863、973等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一般科技项目立项;
(4)科技成果验收、评估、转化;
(5)科技成果转让;
(6)申报新产品;
(7)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8)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
(9)博士生课题开题报告。
(10)其他国家、地方或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要求查新的。
折叠作用
1)为科研立项提供客观依据
科研课题在论点、研究开发目标、技术路线、技术内容、技术指标、技术水平等方面是否具有新颖性,在正式立项前,首要的工作是全面、准确地掌握国内外的有关情报,查清该课题在国内外是否已研究开发过。通过查新可以了解国内外有关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研究开发方向;是否已研究开发或正在研究开发;研究开发的深度及广度;已解决和尚未解决的问题等等,对所选课题是否具有新颖性的判断提供客观依据。这样可防止重复研究开发而造成人力、物力、财力浪费和损失。
2)为科技成果的鉴定、评估、验收、转化、奖励等提供客观依据
查新可以为科技成果的鉴定、评估、验收、转化、奖励等提供客观的文献依据;查新还能保证科技成果鉴定、评估、验收、转化、奖励等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在这些工作中,若无查新部门提供可靠的查新报告作为文献依据,只凭专家小组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难免会有不公正之处,可能会得不出确切的结论。这样既不利于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又妨碍成果的推广应用。高质量的查新,结合专家丰富的专业知识,便可防止上述现象的发生,从而保证鉴定、评估、验收、转化、奖励等的权威性和科学性。
3)为科技人员进行研究开发提供可靠而丰富的信息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学科分类越来越细,信息源于不同的载体已成为普遍现象,这给获取信息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有关研究表明,技术人员查阅文献所花的时间,约占其工作量的50%,若通过专业查新人员查新,则可以大量节省科研人员查阅文献的时间。查新机构一般具有丰富的信息资源和完善的计算机检索系统,能提供从一次文献到二次文献的全面服务,可检索科技、经济、商业等资料的数据库,内容涉及各种学术会议和期刊的论文、技术报告、学位论文、政府出版物、科技图书、专利、标准和规范、报纸、通告等,保证信息的回溯性和时效性,基本能满足科研工作的信息需求。 科技查新与文献检索及专家评审的主要区别
折叠编辑本段查新报告
查新咨询服务的结果是为被查课题出具一份查新报告,称为"科技成果查新证明书",该证明书包括封面、正文及签名盖章等内容,正文为证明书的核心,包括三项内容:
⑴课题的技术要点
根据用户提供的研究报告及其它技术资料写出的课题的概要,重点表述主要技术特征、参数、指标、发明点、创新点、技术进步点等。
⑵检索过程与检索结果
包括对应于查新课题选用的检索系统、数据库、检索年限、检索词、检索式及检索命中的结果。
⑶查新结果
对查新课题与以上命中的结果进行新颖性及先进性对比分析,最后得出查新结论。
折叠编辑本段科技部认定的查新机构名单
1990年、1994年和1997年,科技部(原国家科委)分别公布了全国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国家一级查新单位,全国共有38家国家一级资质科技查新单位,按照当时认定的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
河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中国国防科技信息中心
上海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
四川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
广东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航天信息中心
辽宁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
山东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天津市科技信息研究所
中国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
江苏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冶金信息标准研究所
黑龙江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航空信息中心
湖北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文献信息中心
广西区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公司技术经济研究院
陕西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中国航空信息中心
山西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矿产信息研究院
铁道部科技信息研究所
兵器工业情报研究所
安徽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石化信息研究所
浙江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信息研究所
湖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甘肃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煤炭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云南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折叠编辑本段工作站
科技查新自2000后不再进行资格认证 于是分为行业所和教育系统两大类 其中教育系统以教育部进行认证 但试行3年后也随之废止 其认证的各个大学图书馆查新站并不在科技部进行备案 行业所 主要为各个行业科技情报和信息所担任查新业务 如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科技查新咨询部、机械科学研究院查新工作站 、公安部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查新中心等 其查新资质由科技部奖励办进行了备案 报告具有国家级别权威 为行业内外所认可
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以下简称查新机构)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只具有教育部认可的科技查新业务资质,根据委托人所提供的需要查证其科学技术内容的新颖性,按照科技查新规范操作,有偿提供科技查新服务的高校信息咨询机构。
下面分批次列出经教育部批准进行查新的工作站名单。
第一批
一、综合类:
北京大学
复旦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吉林大学
四川大学
山东大学
武汉大学
浙江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中山大学
中南大学
二、理工类:
北京科技大学
重庆大学
东北大学
东南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湖南大学
江南大学
兰州大学
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天津大学
同济大学
厦门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三、农学类:
中国农业大学
第二批
一、理工类:
石油大学(北京)(石油石化学科)
北京师范大学
长安大学(工学)
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科)
河海大学(工学)
华南理工大学
石油大学(华东)(石油石化学科)
华北电力大学(工学)
南开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学科)
中国矿业大学(工学)
华东师范大学
二、农学类:
东北林业大学
三、医学类: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与中药学学科)
第三批
一、综合类:
郑州大学
二、理工类:
东华大学(工学)
福州大学
江苏大学(工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航天学科)
内蒙古大学
宁波大学(工学)
山东科技大学(工学)
武汉理工大学(工学)
燕山大学(工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学)
三、农学类:
南京农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四、医学类:
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与中药学学科)
第四批
一、综合类(1所)
苏州大学
二、理工类(4所)
东北师范大学
南昌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工学)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
三、农学类(4所)
福建农林大学
海南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西南大学
四、医学类(1所)
南方医科大学
第五批
一、综合类(1所)
暨南大学
二、理工类(6所)
北京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工学)、南京工业大学(工学)、南京理工大学、陕西科技大学(工学)、西北工业大学
三、农学类(2所)
华南农业大学、扬州大学
四、医学类(2所)
天津医科大学、遵义医学院
北京图书馆、中国科技情报馆等也提供查新服务。
第六批
一、理工类(3所)
北京化工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
二、理工农类(1所)
广西大学
三、医学类(2所)
广东医学院、新疆医科大学
第七批
一、综合类(1所)
河南大学
二、理工类(13所)
北京工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体育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常州大学、广州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太原理工大学、新疆大学、盐城工学院、浙江工业大学
三、农学类(2所)
湖南农业大学、云南农业大学
四、医学类(2所)
安徽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