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国民共跟国海疆使用治理法》划定,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申请应用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欧厝村南侧5.1008公顷海域,其中填海造地3.9984公顷、港池用海1.1024公顷,用于厦门对台渔业基地欧厝避风港B段一期工程建设。名目用海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闽政海域〔2016〕36号),并依法办理了海疆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国海证2016B35021304818号、2016B35021304829)获得海域使用权,现予以布告。
福建省大陆与渔业厅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