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12月7日电 (蔡敏婕 隋岳)广州两级法院7日集中宣判一批食品、药品犯罪案件。未经同意销售的药品重要为通过不合法渠道从境外流入的日用药品,如“虎标驱风油”等。
2014年至2016年10月,广州市两级法院共审结伤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一审案件780件,二审案件48件。审结案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007人。
广州市中级国民法院副院长廖荣辉介绍,从审结的案件看,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所占比例最大,其中,未经批准销售药品,主要表示为在成人用品店或网络上出卖未经批准生产或入口的性药,以及销售通过不正当渠道从香港等境外流入的日用药品,如“黄道益活络油”、“虎标驱风油”等。
廖荣辉称,目前波及食品药品犯罪的手腕日趋多样化。除常见的地下工厂等实体出产、销售地点之外,还会应用微信等网络平台,并通过物流公司等渠道进行疾速销售。作案手段存在发散性跟快捷性,打击难度加大。
廖荣辉先容,在审讯食物药品犯罪案件中,将加大惩办力度,尤其增强对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的表彰。对负有食品保险监视治理职责的国度机关工作职员滥用职权、袒护放纵等迫害食品平安犯法,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变或者造成其余重大成果的,以食品监管失职罪定罪处分;假如产生贿赂犯罪,还要同时以行贿罪数罪并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