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929年,第一届西湖展览会上,来自建德县梅城镇三元坊的“方顺和”烧饼,被授予金奖。面粉拌素油作皮,肥膘肉搅嫩干菜为馅,据建德县志记载,“方顺和”烧饼在橱柜中参展一个月,掏出时既未变硬,也不发韧,香脆如初,不堪设想。
但今年7月1日,方家后人以“方顺和”烧饼传人的名义,将建德市方顺和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顺和食品公司)告上法庭,认为其为不合法竞争,并索赔50万元。
此案也作为杭州跨行政区划知识产权第一案,被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昨天一审讯决。
原告是烧饼开创人的后人,被告是自学手艺的“外人”。
起诉的是当年开创方顺和烧饼并得金奖的方春根的儿子方森良,年过八十。
老方是名退休老师,这辈子素来不做过烧饼。当年方顺和烧饼由父亲开创并在西博会上一炮打响,解放后,公私合营,方顺和烧饼店被吞并。因为兼并单位并未做烧饼,方顺和字号匆匆败落。
被告建德市方顺和食品有限公司,实在范围很小,一对姓汪的父女叫了多少个帮工,在建德有两个店面,卖烧饼,还有绿豆糕等小糕点。公司于2010年5月注册成破,6月即向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申请了“方顺和”商标,2011年8月获准。
汪家父女做的方顺和烧饼被评估保留了传统严州酥饼的品德和特点,得过优质农产品金奖;2011年入选建德市第五批非物资文化遗产名录;2016年被认定为“浙江老字号”。
近年,方春根的长孙、方森良的侄子方少华想重开方顺和烧饼店,未料,连工商注册这一关都过不了。起因很简略——建德已有一家方顺和烧饼店了,即汪家父女所经营的。是以,双方起了抵触。
原告老方认为,现在的方顺和食品公司与方家既无亲缘,又非师徒,这是攀附和利用了“方顺和”烧饼的著名度和美誉度,从事生产经营和虚伪宣扬,属于不正当竞争。
被告汪家父女说,当年在县志上发明方顺和的相干记录后,多方收集材料,求教懂方顺和烧饼制造工艺的老师傅,并进行大批摸索,终极让本人的烧饼工艺到达县志记载的程度。
为什么法院把“方顺和”留给了“外人”?
法院审理以为,“方顺和”是20世纪20年代初由方春根首创的一方名牌,然而到上世纪50年代,结束经营。方家所领有的方顺跟字号权随之毁灭。
当初的方森良,既不是市场经营者,也没直接从事烧饼的出产、经营,也没通过让渡正当权利的方法间接参加市场经营或好处调配,更没将“方顺和”标识恢复为受常识产权法维护的权力客体,因而仅凭其身份关联并不能从新获得对“方顺和”字号的独有性权益。
在“方顺和”字号退出市场且不存在权利任务合法继受者的情形下,“方顺和”已还原成一个文明符号,作为建德地域饮食文化的一局部进入到公有范畴,是建德地区从事烧饼行业的经营者独特享有的饮食文化遗产。
后来汪家父女对这个工艺和产品进行了发掘和继续,并无不当,而且他们“为优良饮食文化遗产传承作出的尽力应该受到确定与尊敬”,亦合乎国度激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应用的价值导向。
所以,法院裁定驳回被告的起诉。此为一审裁决,原告方家会不会上诉还不晓得。 本报首席记者 肖菁 本报通信员 孟焕良 杭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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