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范畴伊利诉蒙牛不合法竞争案一审蒙牛被判赔215万

2016-12-29 14:36

□ 本报记者 余瀛波

邻近岁末,中国乳品市场的又一场“巨头之战”尘埃落定。记者今天获悉,伊利公司QQ星营养果汁酸奶饮料诉蒙牛公司将来星养分果汁酸奶饮料不正当竞争案,近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国民法院落槌。法院一审断定:蒙牛公司构成对伊利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裁决停止侵权,并承当215万元的经济赔偿和合理开支用度。

本案中,伊利公司诉称,“QQ星营养果汁酸奶饮品”是其于2012年上市销售的专为儿童设计的饮品,包括香蕉口味和草莓口味。该产品包装、装潢设计独特,是依据迪斯尼卡通形象在海内开创的3D立体包装。该产品自2012年面世以来,失掉多个奖项。经由广告投放与宣扬,取得了极高的知名度,市场占领率极高,是相关公家广为知晓的知名商品。

尔后,蒙牛公司于2015年4月上市了名为“未来星营养果汁酸奶饮品”的产品,该产品也包括香蕉和草莓两个口味,包装、装潢以卡通形象为底本,也是3D破体外形,且卡通形象特色相似。

伊利公司在诉状中指称:作为同类产品,被控侵权产品包装、装潢与伊利公司的产品包装、装潢在组成因素、设计作风等方面雷同或近似,产品名称也近似,以相关大众的个别留神力为尺度,极易发生对产品起源的混淆和误认。

据此,伊利公司认为,蒙牛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蒙牛公司停止销售该产品,并发表申明排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合理支出100万元。伊利公司同时起诉了位于海淀区的一家超市,请求其停止销售蒙牛公司的涉案产品。

对伊利公司的上述指控,蒙牛公司在庭审中辩称:第一,伊利公司的产品不具备著名度跟特有性,不构成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第二,双方的包装、装潢不构成近似;第三,双方商品没有混杂的可能性;第四,蒙牛公司的商标自身存在极高着名度,不侵犯伊利公司商誉的主观歹意;第五,蒙牛公司有本人的常识产权,包含自己的瓶身和设计。伊利公司的产品名称是通用名称,不具备知名性,不能被伊利公司独占。恳求法院驳回被告的全体诉讼要求。

本案的另一被告——海淀区某超市则辩称,其无奈对两家国际知名的奶业团体的产品是否构成知识产权侵权进行断定的才能,且其通过蒙牛奶站进货,有正当来源。请求法院驳回伊利公司对其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伊利公司与蒙牛公司均从事牛奶制品方面的经营,均是我国乳操行业的领军企业。伊利公司“QQ星”、蒙牛公司“未来星”是两个各自旗下独立的、专门针对儿童群体研发的牛奶品牌,在该范畴开展激烈竞争。双方在产品种别、用户群体、盈利模式、市场细分领域等方面均有重合,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干划定,法院以为,蒙牛公司推出同类产品的时光晚于伊利公司,且伊利公司的涉案产品知名度高、包装装潢明显奇特,蒙牛公司与伊利公司之间长期存在的剧烈竞争关联,蒙牛公司不可能对伊利公司涉案产品的包装、装潢并不知晓,存在攀附恶意。

据此,法院认定蒙牛公司形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立刻结束应用涉案产品包装、装饰的不合法竞争行动,涉案海淀区某超市即时停滞销售涉案侵权产品,同时蒙牛公司应该打消影响,并抵偿伊利公司经济丧失及公道开销共计215万元。

本案中,法院特殊提醒存在竞争关系的大企业,应当正当应用自己已有商标、竞争上风和市场资源,一直翻新经营模式,推广新产品,防止呈现攀附别人商誉、不正当争取花费市场的行为,以保护行业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

本报北京12月27日讯  

本文章来自【动漫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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